多次假意相亲骗财,蒋某等三人获刑。2017年12月21日,剑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汪某有期徒刑一年、路某拘役六个月。
家住剑阁县的被害人魏某,已年满38岁,因身患残疾,个人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2016年6月,蒋某隐瞒了自己离异又与他人同居并育有一女的事实,并化名与魏某在网上相识。获得魏某的好感与信任后,两人谈及婚嫁。蒋某联系汪某让其化名之后冒充自己的养父,通过家人见面给见面礼、结婚彩礼及其他各种理由,共计骗取魏某人民币14319.99元。
此外,蒋某还参与了杨某、甘某骗财骗婚案。其中蒋某以姐姐的身份,汪某以父亲的身份、路某以哥哥的身份,骗取了邢某5000元、姚某6600元。案件提起起诉后,剑阁县人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135号 电话: 0839-3505117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