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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本网  点击量: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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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除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比如:负责办理盗窃、抢夺、聚众斗殴、黑恶势力、保护伞、软暴力、套路贷等犯罪案件业务。

 

2、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

 

3、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业务。

 

4、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5、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负责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

 

6、民事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7、行政检察业务:负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

 

8、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公益诉讼案件。

 

9、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0、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刑事检察提质。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主动介入和诉前与县公安、县法院会商的机制,构建“大控方”格局,进一步提升监督和诉讼质量。与县公安、县法院建立规范看守所出具在押人员表现的机制,开展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切实抓好对刑罚执行的监督。

 

二是聚焦民事行政检察深挖。协商县法院在受理易发虚假诉讼案件的同时,发放检察机关《防止虚假诉讼告知书》,从源头上对虚假诉讼形成震慑。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建立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司法资源,建立全县一体化行政争议化解中心。

 

三是聚焦公益诉讼检察出实效。建立“检察长+林长”协作机制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在扩大线索来源的同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决政府一些疑难问题。筹建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教育基地,争取支持,协调解决场地和经费。

 

四是聚焦未检工作增色。优化“青佑青”未检团队人员,落实法治副校长机制,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家庭教育,联合县教育局、县法院等部门共同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上好思想政治教育课,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机制。

 

五是聚焦基层党建争先。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完成院党总支改选,组建创建工作专班,逐步开展外出考察学习、联系组织部门指导等工作,争创省级先进党组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下属无独立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33名,其中中央政法专编32名,其他事业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1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长赡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1901.50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569.7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3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3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569.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56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79万元,占84.04%;项目支出90.90万元,占15.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9.70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3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3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7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7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3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79.03万元,占84.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万元,占6.92%;卫生健康支出19.28万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31.96万元,占5.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71.51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费用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失业保险费用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伤保险费用缴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1.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及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67万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青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专项业务开展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失业保险费用缴纳。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伤保险费用缴纳。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xlsx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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