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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政法干警】

发布时间:2021-08-17  来源:本网  点击量: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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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美蓉进院工作以来,在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第二党支部等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脚踏实地、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 ,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业绩突出。

一、立足检察职能职责,抓业务工作突出。
秦美蓉协助及独自承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各类监督案件共300余件。在办案过程中,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为民办事实理念,勇于与毒品犯罪作斗争,依法惩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持续打击盗、骗、抢等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犯罪,重拳打击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及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切实维护全县大局稳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录入信息共享平台20余件,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涉嫌犯罪案件30余件。

拟制《青川县人大常委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议》《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或建议的办法》等文件,推动青川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更加融通,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更加规范。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会签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派驻公安检察室文件,通过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在把好侦查取证方向的同时确保证据来源合法、取证程序合法,加强非法证据排除,达到了在庭审中有效指控犯罪目的。加强未成年人检察阵地建设,建成了规范化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两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筑牢基层战斗堡垒,抓党建工作突出。

秦美蓉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维护”。切实担好总支委员、支部书记角色,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党总支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十好党建示范”先进单位。组织支部党员干警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不断丰富和提升广大党员的理论知识及思想素养。组织支部干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党性修养和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地落实,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一述三评”、民主评议党员。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干警入党,发展党员3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不断充实基层战斗堡垒。会同院党总支,建成了党团之家、院史馆等场地,加强了党建阵地建设。通过组织党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疫情防控、开展“七一”活动、开展关爱留守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事实活动等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0余次。

三、延伸检察职能职责,抓为民工作突出

到凉水镇、建峰镇担任法治村官,参与多起矛盾纠纷化解,围绕远离毒品、禁止醉驾、防范网络诈骗等主题,进村入社开展法治宣传6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县法院、公安等八部门会签《关于在青川县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参与“青佑青”法治巡讲,先后担任房石九年制学校、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到房石、凉水、楼子、马鹿等多地开展法治宣传10余场,受众师生及家长3000余人。连续5年认领关爱留守儿童民生项目,关爱留守儿童300余名,为留守儿童送去书包、笔等学习必须品300余套。开展校园周边禁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川县城区中小学周边超市进行专项检查,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后,县烟草专卖局张贴“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标识654张,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根据县检察院、县民政、教育、关工委、妇联、团县委等12家部门共同参与并联合出台的《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联合开展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的实施办法》,针对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50余名失管未成年人从生活、医疗、教育、心理、就业等多方面积极开展了救助,发放生活补助10余万元。

创新宣传方式,以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案例为蓝本创作,由本院干警自导自演拍摄法治微电影《情满青川》,联合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拍摄法治微电影《孩子,你好》,通过上传视频网站点播、在电视台及社区LED屏播放、刻录光盘向学校赠送等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反响,先后斩获多项省级奖项。负责的“青佑青”未检团队,先后被表彰为“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四川省五大未检品牌团队、“四川省青年文明号”“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广元市教育之星”,记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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