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府检联动,7月5日上午,区检察院与区国资局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范子雄,区国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青民,区国资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区检察院在家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范子雄,区国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青民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检察监督履职协作的意见》,进一步畅通了国有企业监管及合规化运行等领域的监管与协作渠道,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范子雄表示,当前利州区检察院多形式、多举措、多渠道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送法入企、建立辖区内规上企业检察官联系制度、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监督,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获得感。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企业现状,针对当前利州区企业合规经营、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法治服务提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对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提出了宝贵建议。
张青民指出,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核心领导力,把监管重点放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提升法治化、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国有国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我们要注重多方联动与实践探索,共同推进健全国有国资企业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和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工作行稳致远。
会议最后,范子雄强调,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措施,从加强“办案护企”、做实“监督护企”、强化“防扰护企”、推进“治腐护企”、做细“知产护企”、深化“合规护企”、推动“治理护企”、做深“普法护企”等方面开展工作,常态化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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