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永春放火案、赵玉勇交通肇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29日15时
二、听证会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二)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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