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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本网  点击量: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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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1.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8.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9.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重点工作

1.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履职,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以检察履职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以检察担当落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2.坚持稳中求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主动对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服务建设实力利州、魅力利州、活力利州、幸福利州、善治利州。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依法处置突发案(事)件能力。着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经济金融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更加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以更强政治责任和履职智慧,落实工作衔接、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各项制度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3.坚持能动司法,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以有力监督促进“六大保护”相互通融、整体落实。扎实开展“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专项清理,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进公开听证,深化诉源治理,持续做好司法救助,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落细。

4.坚持主业推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转变司法理念,把监督的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果上来,更好维护司法公信。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抓重点、抓质效、抓拓展,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5.坚持夯基固本,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质量建设年”,以检察大数据赋能监督质效提升,以考核评价抓实科学管理,以追责问责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优化干部培养交流,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始终保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警醒,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全面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总编制91个,其中:行政编制0个,政法编制63个,事业编制6个,工勤编制0个,聘用制书记员编制22个。在职人员67人,其中:政法人员56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5人,聘用制书记员22人;退休人员4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377.0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9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7.9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137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0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137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14万元,占69.73%;项目支出416.87万元,占30.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7.0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7.9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7.9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19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7.0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7.9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190.53万元,占86.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8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40.36万元,占2.93%;住房保障支出63.55万元,占4.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7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16.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运转,公诉、执行监督、批捕、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9.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生育和工伤保险、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0.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7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1辆,特种用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及诉讼、办案取证、普法宣传等检察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3.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49万元,下降10.55%。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纳单位缴纳的生育、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2: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xlsx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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