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上级院与自然资源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部署的要求,利州区检察院积极、主动与利州区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接洽,就专项活动的具体开展进行商议。
2月17日,我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杰瑜一行来到利州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表示热烈欢迎并就专项整治活动的前期工作作了详细汇报。张勇表示在收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后,第一时间就组织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学习,并及时组建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杰瑜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对此次专项活动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并与张勇局长就方案的落实和两部门具体协作配合工作初步交换了意见。
2月18日,我院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就落实上级机关关于联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召开了联席会议。
会上,我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杰瑜带领大家学习了《广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他强调经开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上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清查,逐个建立台账,限期完成整改。
经开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利用、执法的负责人,分别就近两年来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和机构履职情况作了简单汇报。经开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王培林还表示此次联合整治活动意义重大,有利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秩序,会后一定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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