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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本网  点击量: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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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3月6日

在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伦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大专项行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讲政治、拼担当,在服务中心大局中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聚焦县委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教育50余期900余人次,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高标准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示报告重大事项23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动业务高质效发展,《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 守护千年蜀道生态绿》事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

(二)坚定不移维安全稳定。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9件73人,起诉125件252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对组织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批准逮捕9件32人,起诉14件18人。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6件8人,起诉10件11人,办理的赵某某强奸、猥亵案,赵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9年。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追赃挽损52万余元。发挥“宽”的教育感化作用,对轻微犯罪决定不批准逮捕49人不起诉121人,85.0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切实促进社会和谐。

(三)坚定不移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法治之力赋能营商环境之优。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立9个“党员+员额检察官”护企工作小组,与食品、药品等领域的32家企业结对联系,共商保障企业发展举措。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起诉4件48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对涉案金额570万余元的生产销售假“茅台”“五粮液”等知名白酒案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关注涉企案件“小过重罚”“自由裁量不规范”等问题,办理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合力打造安商惠企法治营商环境。

(四)坚定不移服务城乡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帮助挂联义兴镇协调项目资金155万余元,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4个。深化“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对3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8万元。坚决打击涉“三农”犯罪,批准逮捕7件10人,起诉28件44人。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件,助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办理的督促土地有效复垦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

二、办实事、增福祉,在守护群众利益中坚守为民初心

砥砺检察初心,增进民生福祉,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高标准检察服务提升民生温度。

(一)尽心办好为民实事。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织密食药“安全网”,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4件15人,起诉2件6人,办理的郭某某等人“拼多多”平台销售假牛肉干案,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74万元,通过办案追赃挽损616万余元。持续开展“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守好百姓“钱袋子”,办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41件59人,挽回损失35万余元。积极参与“净网”专项行动,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件3人,制发检察建议5件,督促有关行政单位整改其履职过程中造成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二)精心呵护健康成长。深耕“翠·榕”品牌建设,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件14人,起诉8件9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处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件2人,起诉2件2人。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完成对2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举办校园主题普法宣传12次,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新运用大数据搭建的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共治模型,分别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金点子”创意竞赛、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一等奖,相关案例获评数字四川创新大赛政法赛道十佳案例。

(三)匠心做好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73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办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接续推进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开展法治宣传21场次,排查案件线索37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5件。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支持起诉、行刑衔接等职能帮助劳动者解决欠薪问题,促成涉案金额15万余元的45名农民工讨薪案件诉前和解。用好“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协同县总工会帮助农民工韩某某追偿工伤保险30万余元。

(四)用心守护美好家园。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全力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起诉8件3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依法追偿生态修复费用5460万余元。认真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利用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基地和检察工作站系统推进古柏资源司法保护,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古柏保护措施,降低108国道沿线古柏受损风险。扩大生态检察“朋友圈”,加强与蜀道沿线阆中、梓潼等多地检察机关的工作联动,实现古道、古树及文物古迹保护的跨区域协作。检察日报社“文化检察行”采访团对相关做法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三、明主责强监督,在提升案件质效中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监督,做实善于监督,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水平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刑事检察持续做优。推动侦查监督实质化、实效化运行,监督立案、撤案10件,追捕、追诉7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69件。加强审判监督,2件抗诉案件被依法改判。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对监管活动、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5件,2名社区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郝某某外出协助管理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典型案例。

(二)民事检察持续做强。顾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加强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对2件虚假诉讼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均裁定再审并已改判1件,对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扎实开展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1件,提请市检察院跟进监督1件。深化“雄关和韵”民事检察和解品牌建设,会同人民法院等单位做实民事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案件矛盾化解,办理民事和解案件8件。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和解五法”工作室建设单位。

(三)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持续做实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运用穿透式监督方式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后得到采纳;提出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回复。依法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强化机制建设,深化“府检联动”,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家单位会签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意见,建议行政机关对77名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防止“不刑不罚”;依托与县民政局会签的协作机制,以检察建议方式从快化解5件因冒名婚姻登记等错误婚姻登记行为导致的行政争议,助推基层诉源治理。

(四)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积极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立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11个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2件,回复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紧盯剑门蜀道核心区水环境污染、摩崖石刻文物安全隐患、地域商标被抢注囤积等问题,以“小专项”推动“大治理”,32处摩崖石刻得到有效保护,“剑门关”“翠云廊”等商标保护案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市涉文旅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实现蜀道生态文化资源的综合保护永续利用。“蜀道益行·剑门翠”公益诉讼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四、重管理、夯基,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严管厚爱,提升队伍素能,聚焦新时代队伍建设新要求,以高站位检察担当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一)持之以恒提素增能。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220件,占比30.47%。注重实战实训推动人才强基行动,实施“1+2帮带”“AB”岗、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等制度,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21次,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司法警察大队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能动规范履职第一批品牌警队。持续深化“检校协作”,被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确定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现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扬45项次,9个案(事)例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评为典型(优秀)案(事)例。

(二)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警示教育等活动17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7次,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话60人次,检察人员遵规守纪的政治清醒更加坚定。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强化清廉机关建设,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45个,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和信访线索倒查46件,引导干警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院干警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71件,确保公正高效廉洁行使检察权。

(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畅通接受监督渠道,积极配合人大、政协专题调研、视察,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4次,常态化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并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办案活动74件次,办理律师申请事项187件,运用新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300余条,及时向社会通报工作情况,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剑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家的协作配合,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站在检察事业现代化发展的历史方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剑阁高质量发展新战略新部署,以检察履职融入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尚待提升,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检察服务、检察产品有待完善。二是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到位,法律监督还有短板弱项,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还需持续强化,人才引进培养、能力作风提升还需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按照“强管理、重执行、铸品牌、争一流”的工作思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耕细作,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剑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厚植忠诚底色,以更强自觉服务党委中心大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守好安全底线,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持续助力平安剑阁建设。做深做实“检察护企”工作,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涉农”重点持续发力,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二、深化检察为民,以更实举措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牢固树立“民生为大”的核心理念,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菜篮子”。积极运用检调对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强化“一老一小”“半边天”等特定群体司法保护。聚焦检察公益诉讼“4+11+N”领域公益保护,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耕网格化民生检察,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三、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大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始终将“三个善于”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找准“四大检察”侧重点和着力点,一体抓好监督办案和“三个管理”,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更高水平法治剑阁建设。积极推进“府检联动”,持续优化外部协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提升违法犯罪综合惩治力度。加快数字检察步伐,积极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激活检察新质生产力。

四、坚持强基固本,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强化全员政治轮训,深化检学研一体化机制,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能和业务能力。持续深化“蜀道益行·剑门翠”“翠·榕”等特色品牌建设,不断夯实“五强”基层院建设根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更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深入推进能力作风提升行动,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潮涌千帆,奋楫争先正当时。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守初心使命,矢志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剑阁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控辍保学:控制学生失学、辍学,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在本报告中主要是指,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处于事实辍学状态的,应立即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责成相关学校与涉案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沟通,了解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原因,劝其早日返学复学。

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和解五法:指对于适用检察和解的案件,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应当主动与当事人见面,充分听取其意见,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运用“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借力化解”法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制度。

穿透式监督:指基于行政检察监督具有对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双重监督功能,行政检察通过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执行的监督,穿透至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

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在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中,若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罚,应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并将案件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同时对该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五强”基层院建设:指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紧扣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目标定位,围绕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四川样板,开展为期三年的五强建设,确立政治引领强、司法办案强、服务大局强、班子队伍强、检务保障强的五强基层建设思路,旨在推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让基层检察院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努力实现从检察大省向检察强省的转变。

公益诉讼“4+11+N”领域: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已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法定领域,逐步拓展到包4个法定领域及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11个领域在内的15个领域,且正在向新领域拓展,初步建立起“4+11+N”的基本业务框架,形成了以传统法定领域为核心、新增法定领域为增长点,其他新领域为补充的基本业务格局

三个善于:指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

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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