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座落于剑门关下、清江河畔,始建于1952年1月,文化大革命期间解散,1978年10月恢复重建,原址在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10号,2004年9月搬迁至新县城所在地下寺镇武公街2号,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500余平方米。现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按县委要求设置。政法专项编制48个,实有干警47人。近年来,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规范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民生铸检,“四轮驱动”推动“八化”建设,走出了一条山区基层检察院创新求变的跨越发展之路,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涌现出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中国好人”陈传少,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王锡海等一批先进典型和业务能手。
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武公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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