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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本网  点击量: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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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省县联动巡察工作要求,2022年8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刘建国主持召开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董伦平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刘建国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董伦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七巡视组正处级巡视专员陈韬,县委巡察办主任、县纪委副书记何峰,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全体巡察专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


刘建国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基层治理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开展政治巡察。县委巡察组将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紧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少数、紧盯职能责任、紧盯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按照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真抓落实。


董伦平代表党组领导班子表态

 巡察工作既是对剑阁检察工作的激励鞭策,也是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要端正工作态度,全力支持配合,保障服务巡察工作开展。要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巡察发现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聚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诚的态度、最严的纪律,虚心接受巡察、认真配合巡察、全力保障巡察,确保此次巡察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相关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8月29日至9月29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7398822499,电子邮箱:449153622@qq.com,邮政信箱:剑阁县下寺镇武公街70号(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收),并在县人民检察院附楼广元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一楼设置巡察意见箱。巡察组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期间8:30至12:00、14:30至18:00。

根据县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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