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2024-04-15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2024-04-15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2023-10-18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2023-02-14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2023-02-0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本院动态

一场开在群众“家门口”的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2-04-01  来源:本网  点击量:1429  
分享:

 330日,在白龙镇三峰村村委会议室,一场检察公开听证会在近20余名当地群众的“围观中”召开。剑阁县检察院对拟作酌定不起诉决定的杨某涉嫌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6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律师受邀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派员参加。据悉,该案是剑阁县检察院首次在案发地开展的一次公开听证活动。

 2021年8月以来,中铁23局成绵苍巴项目部涵洞项目负责人王某发现工地上的施工材料经常“消失”,于是和工友暗中蹲守。12月19日晚上,现场抓获了前来盗窃施工材料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经查,2021年7月,家中正在建房的杨某感觉看管施工工地松懈,便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陆续拿走了工地上的部分施工材料用于家中建房。经鉴定,被盗施工材料价值4226元。案发后,杨某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赔偿全部损失并赔礼道歉,王某为其出具了谅解书。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张晓青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酌定不起诉理由等方面向参会人员作了全面介绍,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其他违法犯罪前科,在当地其他方面表现较好,拟做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会上,犯罪嫌疑人杨某再次认罪悔罪,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定吸取教训。听证员纷纷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从法、理、情三个角度阐述观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杨某酌定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听证员均表示,该案是剑阁县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审押”刑事司法理念的生动案例,不起诉并公开听证,让司法既有力量、又有温度,对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融洽的社会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检察机关把听证会开到我们‘家门口’,真的非常好。村里老百姓大多不懂法,公开听证会既对杨某盗窃案进行了释法说理,也对村里的老百姓开展了一次普法教育,让大家明白了‘顺手牵羊也为偷’,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很受启发。”村支部书记杨瑶林如是说道。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武公街2号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