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为确保“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扎实开展,广元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年终岁尾各项工作任务多、人员思想波动大等特点,合理整合人力资源,由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督察组对各县(区)院、派出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导,有力促进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开展检容风纪整顿。以认真贯彻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为契机,对全市检察系统人员进行礼仪培训,严格规定基层检察室、控申、案管等窗口单位和重点岗位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制式服装。对公诉人出庭行为举止进行规范。对干警上下班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执行“三早”预警机制。荣山院针对个别干警到监区巡视着装不规范的问题,制作上岗证,要求巡视干警必须着装持证上岗。青川县院实行领导干部值周制度,每天对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十不准”规定》的执行情况、上下班、请销假等制度情况,日常工作中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车辆管理、文明卫生、机关学习等情况进行督查。旺苍县院建立便民制度。市院对八小时以外的管理采取座机、移动电话等形式抽查干警本人及家属及时了解干警生活动态。
二、加强警车管理。认真组织驾驶员学习省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行车安全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导他们遵章守纪,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报废陶汰了一批老旧车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审批程序,建立车辆出入登记和节假日封存等措施。对车辆八小时以外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察看车辆停放使用情况,公示警车违规举报电话,对违规使用车辆进行及时处理。
三、强化执法办案监督。以深化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为契机,开展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察,案件回访制度。邀请四川大学法学院龙宗智教授作《新刑诉法实施情况分析》专题讲座,组织公诉、侦监、民行、控申、反贪、反渎、案管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讨论2次,深化规范执法。发挥检委会作用,坚持重大案件上会讨论、集体决定。开展“阳光检察”,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与案管办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办案过程、进展情况时时进行监督。建立便民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对每一个案件落实安全责任人,建立执法档案。加强办案工作区硬件设施建设,青川县院新装修审讯室一间,安装了远程提讯系统一套。
四、严格财务监督管理。中央“八项规定”颁布施行以来,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在全市检察系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会议制度,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开支审批程序和标准。主动邀请纪委、审计部门对全市检察系统财务进行审计,市院纪检部门也随时抽查各院的财务执行情况,查找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开展回头看活动,防止问题反弹。坚持大项经费由院党组研究决定的内控管理机制。
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健全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制定《执法违法错案责任追究制》细则,按照责任追究的范围和责任追究的程序,切实对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刑事追究。
从督察中看,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个别干警对活动的开展,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上来,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是一些干警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对“理性、平和、公正、文明、安全”的执法办案要求理解存在偏差,体现在办案中,过度追求结果,忽视过程,语言行为不够规范。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重点探索建立“三个机制”,即探索建立“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一体化”、探索健全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和探索廉洁执法新机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重心前移,认真落实“三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