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选模范树标杆 传递检察正能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践行“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宗旨,利州区检察院立足争先创优,组织开展了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通过干警评议、支部推荐、党总支考评等方式,在全院四个党支部中,推荐第三支部为“示范党支部”,在77名党员干警中推选出党员示范岗6名。同时,为了凸显优秀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让党员示范岗干警亮牌上岗,在其办公桌上分别竖立起代表模范性的“党员示范岗”座牌:勤廉侦查示范岗、公正执法示范岗、真情服务示范岗……所有示范岗称号均由各支部结合他们的岗位特点讨论确定。
利州区检察院通过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搭建了党员发挥作用的新平台,提高了党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为凝聚检察正能量增添了新抓手,激发全院普通党员亮身份、亮责任、亮承诺,自觉接受组织考验和群众监督。教育引导普通党员强素质、创标杆、展形象,在本职岗位上创先进、争一流,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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