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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药欲迷奸邻居 见邻居昏迷后因害怕送医并坦白

发布时间:2018-07-1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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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四川省苍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殷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正式宣判,被告人殷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经审查,被告人殷某在北京务工时,在QQ群中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了含有“美托咪定”麻醉成分的“昏迷口香糖”以及所谓的“解药”。回到老家后,殷某产生了下药迷奸邻居李某的念头。

  2017年11月29日,殷某携带网购的迷药来到被害人李某家中,见被害人独自在家,遂将“昏迷口香糖”混装入其购买的真实口香糖中并骗被害人吃下。数分钟后,李某感觉身体不适催促殷某离开,殷某看到李某一直未昏迷,认为“口香糖”没有效果,不敢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遂返回家中睡觉。后殷某从邻居处得知被害人已陷入昏迷状态,便与被害人亲属一起将其送医院治疗。为及时救治被害人,殷某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给被害人吃了“昏迷口香糖”,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 

  办案检察官认为,殷某违背妇女意志,通过药物迷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殷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案发后,殷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积极救治并主动承担被害人的医疗费用,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法院另查明,殷某年幼时母亲便离家出走,其父患有鼻咽癌,殷某是其唯一的监护人。经县司法局社会调查,认为被告人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可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意见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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