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侯军同志为书记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命:侯军同志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树壮
2013年9月16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5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