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院民行处印发表彰通报(川检民〔2015〕25号),剑阁县院“王金华与广元市昌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杨章才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违法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该案是全省获此殊荣的10件案件之一,也是全市民行案件首次获评优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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