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苍溪县院被广元市纪委命名为首批“廉洁机关”建设示范单位,是该县唯一获此殊荣的机关单位。
为建设“廉洁城市”,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2014年10月,市纪委、市监察局启动了首批市级“廉洁细胞”建设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以机关、学校、医院、村庄、社区、企业等六类细胞为重点,全面开展“廉洁机关”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苍溪县院于去年底进行了申报。
近年来,苍溪县院坚持“从严治院、公正立院、廉洁建院、诚信兴院”的理念,围绕抓实廉政教育、抓准监督重点、抓紧源头治理三个关键,积极开展“廉洁机关”创建活动,展现出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廉洁勤政、司法为民的新形象,推动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的基础上,再次取得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深化检务公开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经验在全省进行了交流发言。6月19日,在广元市预防腐败工作暨“廉洁细胞”命名会议上,苍溪县院被正式命名为广元市首批“廉洁机关”建设示范单位,并代表全市15个“廉洁机关”建设示范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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