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广检发政字〔2015〕11号 关于评定二〇一四年度 市院机关优秀个人的通报
2014年,市院机关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广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质增效、求进争先”为工作取向,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为鼓励先进,深入推进争先创优活动,经民主推荐、考核,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年度工作考核评定为优秀的赵海等22名个人予以表彰。现将优秀个人名单通报如下:
赵海、王春妮、李祥壬、姚盛伟、向庆强、张凯德、李明荣、王保强、孙丽鋆、赵敏道、李米佳、赵扬、侯军、徐亦飞、王红松、刘雨鑫、母勇、廖周清、钟莉、孙杰、谭玲玲、何春燕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检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业绩。市院机关各部门和全院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深入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以赴做好2015年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