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青川县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被授予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青川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建立“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探索对监护人涉罪或被害而面临失管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救助,与相关单位协助,已对17名失管未成年人其开展了生活、心理、教育、医疗及就业等方面的救助,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逮捕决定,促使未成年人刑事和解2次,纠正侦查机关未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6次,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开展社会调查8次,开展跟踪帮教20余次,邀请心理医生对4名受性侵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开通未成年人维权电话和QQ,建立青少年阳光检察工作站10个,发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检察建议6份,编印《未成年人案例选编》及《青少年自护“三字经”》,共发放19000余份,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60余次,拍摄关爱失管未成年人微电影1部,工作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相关领导的肯定,经验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报》、《广元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正义网、广元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曾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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