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11月28日,市检察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传达学习了市委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省组织系统落实巡视检查整改暨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任用人“5+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委《关于解决“为官不为”形成奋发有为新常态的意见》,市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强调,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是为了落实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大举措,市县两级院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切实把中央、省委和市委从严管党治吏部署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成立相应机构,抓紧制定各类专项整治方案,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把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全体干警人人知晓,全面参与,思想紧张起来。三要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督促落实。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管理队伍,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