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作为民众缅怀先烈,接受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庄严场所,本应是肃穆、清净之地。但是,2020年4月,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的房石烈士陵园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列馆无人管理,陈列馆一楼被青川县农商银行作为门面房长期使用,周边的居民下水管道和厨房油烟也随意排入,严重滋扰了长眠于此的8名为解放大石地区而光荣牺牲的烈士安息。
经调查核实,青川县房石镇人民政府、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烈士林园均具有监管职责,且陈列馆一楼系经房石镇人民政府向青川县农商银行有偿出租。2020年5月14日,青川检察院依法公开向青川县房石镇人民镇府、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镇政府积极履行对房石镇烈士陵园的管理职责,依法处置已出租的房石烈士陵园门面,并对陵园周边环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陈列馆一楼被青川县农商银行长期使用的门面房 周边居民的排水管和排气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青川县房石镇政府与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一是签订了《青川县房石镇烈士陵园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相关职责,由青川县房石镇政府确定专人对房石烈士陵园安全卫生进行常态化管理,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履行监管、业务指导及维修资金的争取等相关职能。
二是对房石烈士陵园的资产进行了清理,将烈士陵园临街门面全部清退给房石烈士陵园,并对陵园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综合整治。
三是由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拨烈士陵园维修改造专项资金6万元,用于烈士陵园院内排水沟、烈士墓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和园内绿化。
日前,青川县检察院还对房石烈士陵园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督查,烈士陵园长期存在的问题已得到整改,陵园内有专人进行管理和引导群众吊唁,确保英烈纪念场所发挥应有的作用。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针对房石烈士陵园存在的问题,青川县检察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回头看”的形式,促进房石烈士林园长期存在的问题快速得到解决,并形成长效机制,保障了国有资产得到合理使用,维护了烈士陵园所寄寓的神圣、重要精神价值,让烈士们终于能在一个清朗、宁静的空间内长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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