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由共青团中央等13部委组成的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利州区检察院被授予2013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利州区检察院以维护青少年权益为重点,不断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体制与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夯实维权基础。2011年6月率先在全市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以未检科为平台,实行未检工作全院“一盘棋”,积极推动侦监、监所、公诉等相关业务科室、基层检察室多部门联动,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社会调查、不起诉考察与帮教、后续跟踪与回访、选派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等工作,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和青少年维权的专业化。积极建立与政法各家、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工作协作机制,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系统的办案配套工作体系,先后建立了社会调查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圆桌审判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推动和落实了政法各家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外部“一条线”工作机制。
二是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提升维权效果。2012年3月,在广元市正德中学设立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通过选派业务骨干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联系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咨询师定期开展心理辅导以及与“希望”社工组织合作开展亲情活动等方式,着力提升个性化帮教平台。2013年5月,在广元外国语学校建立未成年人普法示范基地,准备用两年时间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手抄报等系列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该校的法制氛围,将其建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果突出的示范单位。2013年12月,与广元市民政局共同发起,司法局、教育局、团委、关工委共同参与建设,在广元市福利院和儿童福利院建立了未成年人公益劳动基地。基地的创建,解决了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参加公益劳动及监督考核问题。
三是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增进维权深度。2012年7月,该院成立预防犯罪宣讲团,下设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组确定10名干警为该组成员,将法制教育作为未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9月组织编撰《为了明天——广元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目前该书共印刷12800余册向辖区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赠阅。2013年7月,承办“全市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推进会”,将该院在未检工作中形成的办案专业化、帮教社会化和预防体系化“三位一体”经验做法向全市进行推广,获得市委政法委高度肯定。先后制作《迷途少年》、《为了不再迷茫的青春》、《用爱心托起明天的太阳》三部专题片,分别在市区电视台滚动播放。
该院在维护青少年权益过程中形成的办案专业化、帮教社会化和预防体系化“三位一体”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2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先进集体;2013年5月,被高检院公诉厅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2014年1月,未检事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三大基地建设”获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法学会联合发起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2014年1月,未检单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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