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单项工作、办案组及先进个人予以奖励的决定》(川检发政〔2014〕2号),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绩突出荣记二等功;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查办“2•20”案侦查办案组荣记二等功;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侯波、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何国强、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监察科科长李双宝等3名先进个人荣记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市检察机关要向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勇于赶超先进,勤奋努力工作,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做出积极贡献。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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