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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认真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检务督察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3-10-16  来源:    点击量: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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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院《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检务督察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按照上级院要求,重点围绕督察的主要事项及内容,采取实地督察方式,认真开展了对执行“八项”规定、节日值班、警车管理、检容风纪情况的督察工作。

  一是召开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打好守廉“预防针”。910日上午,在杨志宏检察长的主持下,召开了全院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集中学习了市院纪检部门转发的《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六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关于严格监督执纪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八名班子成员带头承诺节日拒绝“迎来送往”,杜绝以任何名义给上级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送月饼、礼券,并要求全院干警互相监督。同时,要求每位干警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希望干警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杜绝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特别是在“两节”期间一定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为干警提前打好守廉“预防针”。

  二是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院内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明确值班责任和值班人员。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有紧急事态立即到办公楼集合待命。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并做好值班记录,如有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信访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办公区夜间巡逻力度,注意防火、防盗和办公区安全。监所科积极做好驻所检察室值班安排,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各部门所有案卷材料及重要档案在节假日前均入柜上锁,杜绝了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中秋和国庆期间,除安排1辆警车值班外,其它车辆分别在918日和930日的下午5点前入库封存,车辆钥匙交由监察科统一管理,无公车私用和外借情况,无酒后驾驶警车现象。节日期间确需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按派车制度执行,值班车辆及值班驾驶员因公需出车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同时,对驾驶员在节日期间驾驶警车作了特别强调,明确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将警车停在旅游景区、高档酒店和娱乐场所附近等。

  四是抓好检风检纪督察工作。为坚决贯彻执行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文件精神,使各条纪律、各项规章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执纪监督的时效性、震慑性,我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使群众举报渠道更加畅通。同时,院党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内部监督,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严肃检察纪律,确保检令畅通。对于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筑牢干警违纪违规的“高压线”。

  从中秋、国庆两次督察来看,我院中秋国庆期间做到了院内安全无事故,无网络舆情,无用公款送月饼、无公款吃喝、无酒后驾车等情况发生。督查组也未收到反映干警违纪违规的举报情况全院干警认真按照院党组的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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