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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诉部门邀请院纪检等部门对“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进行专项督察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3-11-11  来源:    点击量: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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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公诉科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监督能力为目标,针对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外在形象的环节,邀请本院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办公室组成督察组,从中旬开始,全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专项督察。
    督察活动中,督察组坚持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不打招呼、不下通知的形式,直接派员到庭审现场进行旁听,察看公诉人是否存在出庭着装、庭审用语、出庭人数不规范违反《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等现象。经场旁听,督察组认为,我公诉人出庭总体表现好,业务素质强。能按规范要求着装,佩戴胸徽和制式领带,做到了仪表整洁,举止得体;能够尊重审判人员,尊重审判长依法进行的诉讼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存在个别公诉人未站立宣读起诉书、声音不够宏亮、佩戴检徽的位置不准确、个别时候称“公诉人”为“我”等问题。针对督察出来的问题,我院公诉科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开展了“集中跟庭评庭”、《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汇报、案件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公诉人队伍素质的提高和检察形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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