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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张晓勇副检察长视察我院案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13  来源:    点击量: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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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5日下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率领省院案管、公诉干警在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树壮的陪同下莅临我院视察案管工作。

  张晓勇副检察长一行对我院案管大厅受理区、等待区、律师阅卷室、资料整理室、案管办公室和赃证保管室进行了视察。张晓勇副检察长与案管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交流,详细询问案管办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仔细查看了案管软件资料,听取了案管软件的功能和作用的情况介绍。

  随后张晓勇副检察长还特地慰问了公诉干警,详细了解了今年公诉案件的受理和办理情况,勉励公诉干警认真工作。

  张晓勇副检察长对我院案管大厅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案管大厅的规划设计一流,符合检察机关现代化办公要求,功能布置符合高检院、省院的要求,案管职责、律师阅卷规定、案件催办制度等规章制度较为规范,案管工作的开展扎实有效、成效较为明显。

  张晓勇副检察长同时对我院案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保障律师的相关权利。在制定相关制度上要注意与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相衔接,做好过度衔接,全面落实律师的相关权利与义务。二是要不断加大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力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能力建设,使检察机关实现案件受理到结案的快速办理,实现资源共享,达到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三是要确保安全,特别是检察机关的赃证保管室,必须确保安全有效地发挥作用。四是要不断吸收先进经验。检察人员特别是案管工作人员一定要改变“闭院自守”的观念,不要闭门造车,多与先进院交流学习,深入推进案管工作健康开展、创新发展。

  杨志宏检察长对张晓勇副检察长一行莅临我院视察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我院将会按照张晓勇副检察长的重要指示和省、市院的相关部署,不断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抓好运行、抓好协调、抓出实效,深入推进我院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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