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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2-25  来源:办公室 周启洪    点击量: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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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上午,我院召开第二阶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宏作重要讲话,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组长王永德参加会议并就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宝贵建议,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苟明亮代表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安排,全院干警及部分退休干部参加了动员大会。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宏强调,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执法机关全体干警要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工作的开展相结合,通过反对“四风”,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执法能力,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为国家的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实的人员保障。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宏还对全院干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上来。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围绕更好地服务我县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美丽苍溪,幸福家园”、围绕进一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围绕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要求,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关键环节等方法步骤完成好中央、省、市、县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三是要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院党组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各支部及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

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组长王永德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做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王永德组长认为院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立足苍溪检察实际,量身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形成了书面的材料,为后续教育实践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王永德组长还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宝贵意见:一是要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三是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院党组要切实做好督导工作,严格要求,确保高质量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每一位干警心中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宏向县委督导组承诺,我院将坚决贯彻县委要求,认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学习,带头剖析,带头整改,全力配合县委督导组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以更高的标志对照检查,以更实的举措解决问题,以更严的要求改进作风,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用模范带动全院干警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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