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朝天区检察院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日,我院通过办理督促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依法履职一案,及时兑现农民工务工工资,既规范了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现查明:2013年11月,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小学作为业主方,在该校幼儿园教学楼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明知许连红从中标施工单位承包了整体修建,为实际施工人,但对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未认真依法进行监管,还在许连红的债务凭证上签字予以证明。而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作为大滩镇小学的主管部门,对该校幼儿园教学楼修建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虽然2016年工程竣工后,对实际施工人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事情进行处理过,但未引起高度重视,仅仅是就事论事,未进一步履职进行调查了解,全面摸清拖欠工资情况,致使其他被拖欠工资的务工人员多次上访,形成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为督促朝天区教育科学技术局依法履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消除潜在不稳定的社会隐私,我院向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发出检察建议:一是认真履职,全面了解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小学幼儿园修建过程中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督促中标单位或实际施工人因违法分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时兑付所拖欠的务工工资,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对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小学幼儿园修建款的余款支付进行有效监管,在彻底解决该工程中拖欠农民工务工工资事情之后再对余款予以支付;三是加强与朝天区人社局及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相互配合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务工工资的事情,防止务工人员涉法、涉访;四是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辖区中小学校再建工程进行有效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接到我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计财股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此事。一是全面核实在该工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二是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兑现了农民工工资。三是及时办结项目结算审计。四是主动与区人社局协调,积极化解矛盾。五是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项目管理,杜绝违法分包。六是在工程建设中优先兑现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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