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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7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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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时代  踏上新征程

奋力书写广元检察事业新篇章

 

—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齐鸿

(2018年3月6日)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的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16人,起诉2422人。

    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批捕62人,起诉91人。积极参与全省禁毒严打整治,严惩毒品犯罪,批捕236人,起诉302人。对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冯期富等16人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97人,起诉644人。依法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批捕6人,起诉451人。

    着力维护经济发展秩序。落实“双提双破”要求,积极参与招投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犯罪,批捕11人,起诉18人,查办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10件10人,为政府采购、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74次。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融资领域犯罪专项治理,妥善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严惩新型网络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批捕26人,起诉80人。

着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作出的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决定,制定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意见,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机制,统筹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力量。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严惩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人,起诉26人。认真办理嘉陵江铊污染案件,及时层报最高检协调解决案件管辖争议问题,提前介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着力防范办案风险。认真贯彻“40天”平安行动要求,制定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意见,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排查梳理办案风险点,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着力防止在敏感时段发生非正常上访。坚持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抓住办理敏感案件的关键步骤、关键环节,防止发生社会舆情。坚持司法办案与释法说理相结合,采取检察宣告、公开听证等方式,对不服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决定,开展释法说理210次。强化办案安全,严格执行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开辟办案就医“绿色通道”,开展办案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止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检察环节矛盾多元化解机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落实涉检信访首办责任制,防止“初信初访变为信访积案”,妥善处理信访疑难案件32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着力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8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9人,依法运用不捕、不起诉、刑事和解等手段,对主观恶性不深、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轻微刑事犯罪,不捕172人,不起诉200人,促成刑事、民事和解37件。

    着力加强重点人群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涉及的刑事案件,起诉32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封存犯罪记录44件。开展以防治性侵害、预防毒品犯罪、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78次,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五年下降。办理的徐某危险驾驶案获全省未成年人案件质量评查第一名。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78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9.6万元。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严惩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批捕21人,起诉24人。积极引导民工依法维权,防止发生恶性讨薪事件。提供司法援助62件,支持起诉56件,帮助追回拖欠工资100余万元。

    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正确面对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部分职能调整的重大改革,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一年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9件10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4件79人,侵权渎职案件15件25人,大案70件,要案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突出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开展国土地籍地政、征地拆迁等领域“小专项”行动,立案侦查30件50人。突出基层“微腐败”治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依法查办涉农惠农、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蝇贪”案件25件25人。突出查办行贿犯罪,切实防止“重打击贪贿犯罪,轻打击行贿犯罪”的倾向,严惩行贿次数多、行贿后果严重的犯罪,立案侦查14件14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注重案件预防的针对性,结合办案开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活动,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7件,开展案件回访62次,撰写预防报告29篇。注重行业预防的系统性,以扶贫移民、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有企业等职务犯罪高发易发的领域为重点,召开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剖析会8次。承办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例现场剖析会。拓展社会化预防的广泛性,深入61个乡镇(街道),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宣传79次。

四、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致力人权司法保障,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贯彻落实证据裁判规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监督纠正侦查、审判、监外执行活动违法204件。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9件、撤案31件,追诉漏罪漏犯125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433件,提出刑事抗诉14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5件,推动13件财产刑案件得以执行,执行金额231万元,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49人,督促收监执行6人。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同步推进民事行政裁判结果、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省院抗诉12件,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2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3件。办理的张安华与牟锦劳务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获评全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例。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份。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审议“两法衔接”工作意见,制定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42件,公安机关立案33件。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认真贯彻全国人大赋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新增职能,召开全市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研究细化工作措施,迅速推进公益诉讼。加强与环保、国土、食药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挽回国家损失67万元。采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嘉陵江铊污染案违法企业赔偿环境污染损失8000万元。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落实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必须到司法一线办案,入额院领导应当亲自办理案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规定,调整27名综合部门人员到业务岗位,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调整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案权限362项。优化司法办案机制,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提高办案的专业化水平和办案效率。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按刑事庭审实质化要求引导侦查取证75次,落实“四类人员”出庭43次。制定《检察官执法办案质量管理办法》《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完善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实行员额制检察官动态管理。调整6名检察官出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观念初步形成。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检察队伍,特别是反贪、反渎、预防队伍思想稳定。及时开展涉改机构、职能、人员等情况摸底工作,暂停涉改部门人员调整。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强化改革过渡期业务管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抓好案件线索、在办案件、涉案财物“三项清理”等工作,按照试点改革工作小组要求,准确提供基本情况,全面落实检察环节改革试点任务。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将基层院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任务。调整机关支部设置方式,实行机关党委委员交叉联系指导支部,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式管理等制度,强化支部建设。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开办检察新闻栏目,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召开先进干警事迹报告会,开展员额制检察官集体谈心谈话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承担全省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试点工作,上线运行流程监控系统,加强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诉讼权利保障等监督,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6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40件,重点评查撤案、不起诉等“9类”案件54件,发出案件质量通报32期。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21次,办理交办、转办案件15件,邀请人大政协视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0件。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668条、法律文书1591份、重要案件信息207条。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21次。

狠抓机关科学管理切实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上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制定《关于实施全方位绩效管理的规定(试行)》,对绩效任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全方位,双向差异化的考评规则,强化考评主体责任。坚持干部月度绩效工作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干部月度绩效报告公示评选星级干警,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请销假、出勤督察等制度,采取不定期督察、抽查等方式开展效能督察43次,检务督察31次,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大兴学习研究之风,推行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24名干警获评全国、省级以上业务标兵(能手)。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6个集体,51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2017年,对于全市检察机关来讲,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是极为具有挑战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给检察机关带来的重大利益调整,积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始终保持昂扬的工作激情,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苦干实干的广元检察精神,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决心,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迈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沟坎,顺利完成了省院、市委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部分工作获得了省院、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的第一年,我们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社会发展新形势,围绕检察职能充分履职尽责,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加高质的法治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公正的司法环境。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变化,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切实做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无论是建立新中国,还是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都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都离不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都离不开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经济社会就飞速发展;什么时候党领导弱化不够权威,经济社会就停滞徘徊不前。全市检察机关要认清形势、顺应时势,在维护中央、省委、市委权威上先行一步,做深一层,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中央省委市委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既符合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又符合我国国情实际,是检察事业不断取得发展进步的坚强后盾,是经过长期实践得出的重要宝贵经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政法力量,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的错误言行,确保政令检令畅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具体化,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准确规范、安全保密地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维护好党总揽、把控全局的核心作用。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关键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符合现实需要,是否符合人民群众期待。我国检察制度同西方检察制度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严格管理全市自媒体平台,严格规范检察人员日常用语和网络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确保检察环节意识形态安全。

二、充分履行刑事惩治职能,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稳定

(一)坚决维护社会发展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全市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平安广元的新需要,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社会公共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严惩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犯罪,坚决维护政权和制度安全。积极参与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着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既依法严惩涉黑犯罪,又严把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班工作力量,准确摸排涉黑犯罪线索,全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要突出打击重点,紧盯群众反映涉黑问题严重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严惩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犯罪行为。要坚持标本兼治,扫除黑恶势力犯罪土壤。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参与全省禁毒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通过办理案件促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坚决堵住川北毒品犯罪通道。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案管、控申等窗口部门的专业化建设,切实发挥好阳光检务大厅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让群众享受更好地司法服务。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执行好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想问题、办事情。

(二)坚决维护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找准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着力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参与经济软环境治理,切实整治招投标领域乱象,依法打击围标、串标等犯罪,维护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要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企业提供高质的服务。要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落实中央、最高检产权保护政策,坚持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适用法律政策,切实增强企业家的可期待预期。要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关,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二是围绕经济工作重点开展工作。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处理涉众型经济案件,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审批实施的监督,依法打击危害农村发展稳定的犯罪。围绕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全市“项目年”大比武工作部署要求,依法打击非法阻挠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等犯罪。三是着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作出的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的决定,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充实生态环境工作力量。要严惩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深化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广元绿水青山。

(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以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新需求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一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对人身安全的新需要,依法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群众人身民主权利。二是要围绕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新型网络电信诈骗专项治理,依法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维护群众财产权利。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积极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维护群众健康权利。

    三、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监督地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续写新篇章

今年,是检察机关调整职能后的第一年,是检察机关站在新的起点迈向新时代的关键一年。我们面临的课题是全新的,是前人没有走过的,也是没有经验可循的,这需要同志们共同思考。在这里,我有几点想法想与大家交流。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我国检察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实践基础。它既传承了中华传统法治文化,也借鉴了其他国家的有益做法,发端于战火纷飞的革命战争年代,建功于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家通过宪法,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因此,不论从历史沿革,还是从宪法定位,亦或是习近平总书记殷切重托来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并未改变,且在不断向前发展。检察机关部分职能调整,只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大有可为。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履职、主动担当,一步一个脚印,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实实在在的功绩赢得市委和全市人民的信任和尊重。二是,职能调整后检察机关应该怎么干?我以为,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要习惯在宪法法律这个最大后盾下开展工作,要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制约下开展工作,要回归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上来,干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切忌贪大求全而又不钻研业务。要不断抛弃固有思维观念,摒弃不合时宜的工作方法,迅速转变工作角色,多在监督上想办法,多在实践中探索。方面,要整合用好现有的监督手段,综合考虑违法情形的性质、程度及诉讼阶段,加强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的融合适用,增强法律文书的法理性、说理性和可接受性。另一方面,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整合外部资源强化内部监督力量。最后,要注重工作创新、总结提炼,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大力推进类案监督,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确保监督权威。

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发展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对刑拘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确保有罪的人得到惩罚,无罪的人免受无妄之灾。二是要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龙头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刑事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三是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持续开展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对刑罚变更执行等开展监督。强化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四是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格局,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维护法院裁判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探索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五是要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监督。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大对校园欺凌、性侵留守儿童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结合办案向未成人权益的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主管部门加强对网吧等行业的监管,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力争在维护社会公益上取得新成效

    去年七月,全国人大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不等不靠,克服人手少等困难,全面履行新增检察职能,全面完成了省院下达任务,成功办理了嘉陵江“5.5”铊污染案等重大案件。公益诉讼工作得到省院、市委领导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存在短板。全市检察机关,一是要切实增强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的紧迫感。一方面,全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损害公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全省其他各地市州公益诉讼工作也作出了相当成绩。因此,我们要持续用力,克服畏难情绪,做深做实公益诉讼工作,在打造广元公益诉讼品牌上下功夫。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域开展案件办理。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案件,维护社会公益,促进依法行政。三是要完善内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法院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沟通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分领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要加强与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部门间办案信息双向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要加强公益诉讼专业化建设。要健全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选优配强公益诉讼专班工作力量,组织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没有回头路”。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改革的大局观,坚定改革政治定力,以改革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抓好司法体制各项改革,让干警享受改革红利。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检察官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要结合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快建设以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为一体的新型办案团队,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权限。要建立新型办案组织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检察官对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监督管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要自觉主动服从检察官的监督管理,构建起良性健康公正高效的新型办案组织。要积极构建员额制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检察官司法办案履职评价机制,完善司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高检院案件质量评查相关规定,对办案数量不达标、办案质量不高的清退出额。领导干部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达不到办案要求的也要退出员额。要探索制定员额制检察官案件数量量化标准,实现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数量大体一致。

    (二)积极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基本确定,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重点改革任务业已完成,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全市检察机关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抓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落实。要完善三类人员的职业保障配套措施,积极向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加强与组织、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改革配套措施落实落地。要加快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这里强调的是,内设机构改革要从专业化建设的角度和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出发,要与办案组织建设相结合,不能搞简单的机构整合、人员整合,搞成形式主义。

(三)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要切实发挥审前过滤指导作用,推动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落实,提高指控犯罪质效。要继续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用好涉案财物管理网上系统,完善相关工作规定,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科学规范。要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模式,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对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探索建立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检察机关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指导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尤其是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听党指挥、作风优良、本领高强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科学回答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指引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断,树牢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创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结合作风纪律深化年工作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教育,认真分析研判全市检察干警思想状况,着力解决思想不稳定等突出问题。

(二)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不能止步的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六个带头等规定,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向“四风”顽瘴固疾开刀,向不合时宜的固有习惯开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结合市委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院“一把手”要亲自负责,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扎实开展巡察工作,落实高检院巡视、巡察相关规定,加强与市委巡察机构的沟通协调,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对全市基层院进行全覆盖政治巡察。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逗硬执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违反工作纪律警示问责制度、最高检禁酒令等规定禁令。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出勤督察、会议督察,从严从重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行为,切实扭转机关不良风气。要敢于对尊规守纪者撑腰鼓劲,及时给予组织认可。

(三)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检工程,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行专家领军型人才实施计划,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人才库,着力解决人才短缺荒。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对标“八种本领”要求,大兴学习研究之风,扎实开展大学法活动,持续推进大规模分类分层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解决本领荒。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开展选优培树、争先创优活动,通过丰富多彩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激发干警活力,增强干警职业认同感、集体归属感,着力解决精气神不足的问题。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工匠精神”,做有道德有理想有担当的新时期检察人。

    (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当前,我们已经进入大数据互联网时代,向现代科技要战斗力已不再是一句口号。运用现代科技提高办公办案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已成为发展趋势。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拥抱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抓住现代科技带来的发展机遇,按照省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各院财力和信息化建设需求,合理安排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进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智能出庭系统、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等的建设使用,抓好“三远一网”建设使用,全面提升办公办案质效。要加强智能办案区建设,升级改造现有自侦办案区,打造集询问证人、会见当事人、听取辩护意见等为一体的检察办案工作区,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等的接触行为,确保规范司法。

    (五)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要切实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以深化检务公开为契机,升级改造12309举报服务平台,邀请以人民监督员为代表的社会公众参与检察司法办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沟通,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提高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质量和效果。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党委的周围,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要切实加强与政法各机关的沟通协调,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工作协调会议等方式定期通报司法办案信息,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要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深挖具有广元检察特点的典型案事件,在权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传播广元检察好声音,传播检察正能量。严格落实渉检网络舆情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严防发生负面渉检舆情。

(六)着力构建科学管理体系。要建立职责任务明确完备的任务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工作岗位的职能职责,强化中层干部的具体管理监督职责,压实分管领导的宏观领导把关职责,让每一名干警都知晓工作任务,让每一名领导都知晓职责权限,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各司其职的工作任务管理体系。要建立严格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修订完善全市检察机关会风会纪等规章制度,重申办公室、政治部、案管办、监察处、机关党委等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坚决刹住机关不正之风,塑造良好机关形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深化全方位绩效管理规定工作机制,围绕省院、市委绩效目标任务,科学分配下达绩效任务和分值权重设置,完善院对院、院对部门、院对个人的绩效考核,确保绩效任务有人抓、抓得好,为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为全市检察机关再创佳绩提供坚实保障。

    同志们,前进的道路上总是充满荆棘,再创佳绩的道路上总是曲折反复,我们要始终不忘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在改革开放4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统揽检察工作,大力发扬“红船精神”“红军精神”,奋勇拼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再创广元检察新佳绩,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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