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利州区院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助推行政违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两年来,共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8件,涉及国有资产保护1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4件、社会保障3件,通过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较好的实现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
一、突出机制建设,全力营造行政违法监督良好环境
一是检察长领衔,强化组织领导。鉴于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中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社会上对其知晓度极为有限。为了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利州区院检察长王绍连高度重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及时调整思路,转变监督理念,稳妥部署。首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民行、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其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行政违法检察工作,王绍连检察长在会上强调,检察院必须加强行政违法监督,坚决遏制“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既是人民的迫切需要,更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二是建立内部一体化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其一,明确内部职能分工,涉及行政违法的线索及时移送民行部门进行审查,涉及行政机关改进工作的问题按照“谁发现,谁监督”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依法办理。其二,完善部门之间“双移送、双审查、双反馈”的线索办理机制,有效整合检察资源,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形成案件移送规范、审查有序、反馈及时的规范办案流程。其三,建立与检察室对接机制。积极依托开发区、东坝、宝轮三个派驻检察室,建立行政检察与检察室业务对接机制,加强对乡镇站所的执法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利州区院两年以来办理的8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线索均来自本院公诉、反贪、反渎部门的移送。
三是建立外部协作工作机制,营造监督环境。2016年4月,利州区院召开了全区行政违法监督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王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国平,区人大党组副书记侯晓林,区法制办主任杨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部署了全区行政违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并转发市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违法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确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会议的顺利召开,表明利州区委、区政府对利州区院行政违法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切实提升了行政检察的社会影响力,为利州区院扎实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监督重点,切实提高行政违法监督工作水平
一是抓重点领域。监督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突出监督重点,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监督工作要围绕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民生民利等重点领域开展,抓住重点行政领域普遍存在的带有规律性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其工作流程、机理,条分缕析,与行政机关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升监督的针对性,防止监督空转。两年以来,利州区院紧紧抓住“国有资产保护、环境生态资源、社会保障”三个重点领域,开展“解剖麻雀”式的精细化监督,在这三个领域共监督8件,实现了监督一案、规范一类、警醒一片的效果。
二是抓监督力度。坚持把查处懒政、怠政、乱政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监督的有力保障,约束权力“任性”。在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时,发现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向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犯罪线索,实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的有机结合,提升了监督的威慑力。如,2015年民行部门在办理水务局存怠于履职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中,发现该局综合监察支队河道巡查员涉嫌职务犯罪,遂将案件线索移送院反渎局。经侦查,杜某、雷某二人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其行为分别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通过强化办案,有力打击了生态环境领域贪渎犯罪,有效促使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依法行政。
三是抓文书质量。检察文书是检察院呈现给社会的司法产品,此产品质量好坏不仅直接影响个案的监督质量,而且也影响司法公信力。因此,制作监督文书,必须找准行政违法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确保检察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导向性。如,2016年利州区院在办理区林业和园林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中,主动派员前往该局,通过开展座谈会的形式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共同探讨解决方式。在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后,利州区院依法向区林业和园林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列出该局的违法行为、找出行政不作为的原因、提出建议。区林业和园林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进行认真学习、深刻剖析和反复讨论,精心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并以广利林业园林(2016)42号文件的形式及时回复利州区院。
三、突出监督实效,着力提高监督的权威度和公信力
一是以强化规范提升公信力。监督权是法定的权力,有法定的程序、方式和边界,不能任性为之。监督工作要赢得监督对象和社会的认可,就必须将监督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把监督者和监督工作自身摆进“法治”框架中去,做到有节制、讲规范。两年以来,利州区院在办理这8件案件时,始终坚持把规范司法贯穿办理案件全过程,切实做到规范受理、规范审查、规范建议,以规范赢公信。
二是以讲求实效增强权威度。评价监督的质效好不好,不是看数量,而是看效果,看有没有在本地区、全国有影响、有代表的监督个案,看是否通过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两年来,利州区院通过办理三个重点领域的8件个案,采取检察建议督促纠正、检察建议规范权力运行、案件跟踪反馈等监督手段,形成对行政权运行不同层次的监督。提升了涉案单位依法行政的水平,并充分发挥了个案对社会的正面引领、导向和辐射作用,切实增强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权威性。
三是以内外宣传赢社会认可。为了促进社会各界对行政违法监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两年来,利州区院通过开展“基层民行工作推进年”、“民行宣传月”、“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检察室”以及 “微信”等方式,就检察机关行政违法监督的意义、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主动与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沟通交流,讲解该职能。实践证明,广泛的职能宣传本身就对行政机关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而且也取得了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更为行政违法监督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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