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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院公开答复不立案决定获赞

发布时间:2016-09-09  来源:本站  点击量: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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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剑阁县检察院在锦屏乡政府举行公开答复会,就锦屏乡白水村村民控告白水村原村支部书记蒲某一案进行公开答复。根据该院制定的《关于“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疑难案件的办法(试行)》,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特邀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全程监督,同时由技术科工作人员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群众看得见、可参与、能监督、有记录的答复释法模式接受社会监督。

       该案系一起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控告案,白水村村民怀疑蒲某贪污,将其举报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初查后,认为蒲某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了不立案决定,并对其违纪部分作出了转交纪委办理的决定。举报人不服,多次上访,并同时在多家网站上发表质疑言论。该案后由侦监科进行了不立案审查,对举报人反映的所有问题进行再次调查,没有发现案件承办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该院决定就该信访问题召开专题答复会,进行公开答复,以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并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进行警示教育。

      

        在答复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控告人说明了控告理由,承办人对控告人和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就法律适用和证据采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和有理有据的分析,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也就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评议。受邀人员认为,检察机关以程序公开促实体公正,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一方面能够起到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另一方面有效地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增强了办理控告案件的透明度。

      “公开答复的形式值得点赞,不仅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保障了社会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参与此次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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