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广元市行政违法检察工作推进会在市检察院顺利召开。推进会由广元市院正县级检察员谭永忠主持,省院民行处副处长彭滨、广元市院副检察长李国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杜培明出席会议,全市19个重要行政执法单位,县、区政府法制办及检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苍溪、青川、利州检察院分别从机制建设、线索发现、内外配合三个方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随后,苍溪县国土资源局就如何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检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上,省院彭滨副处长肯定了近年来广元市院行政检察工作成绩,认为广元的行政违法检察工作谋划早、开展早、效果好,走在了全省前列。他提出,要做好行政违法检察工作就必须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审慎稳妥地行使权力,全面认真地总结经验,要特别注意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强化大局意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政策性强、敏感性强,只有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这项工作,才能确保该项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持续有效的开展;二是强化重点意识。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紧紧抓住监督公权力这一核心,选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并且符合检察监督特点的行政领域存在的问题重点进行监督,突出对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要针对重点行政领域实施监督;三是强化能力意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专业性强,要特别注重监督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提高行政检察人员素质;四是强化合力意识,在开展行政违法检察工作时要注重内部协调、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形成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合力。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杜培明表示,接受检察监督是督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的需要,是新常态下推动社会管理规范化、促进社会有序发展的需要,是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需要。他要求全市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接受检察监督的重要意义,要与检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
最后,李国平副检察长总结了近年来行政违法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全面部署了今年全市的行政违法检察工作。他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认清该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着力破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监督理念滞后、队伍素能偏低、协作配合机制不全、总结调研成果转化不够的问题。李国平副检察长要求,一是要深化工作认识,转变监督理念提升对行政违法监督工作的认识水平,认清此项工作的现实性和紧迫性,转变长期以来“重刑事轻民行”、“重民事轻行政”的传统观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必须突出监督重点,积极审慎推进监督工作,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要坚持依法监督、事后监督、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优先和行政执法机关自我纠错优先的原则,突出对公权力的监督,突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突出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三是建立配套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在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同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法制、行政监察等部门的外部联系;四是注重多措并举,确保监督实效,要把监督点位抓准、抓实,杜绝乱监督、滥监督,监督手段和方法的选择要得当,对行政机关的整改回复跟进要及时、到位,要将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充分保障监督权威;五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监督能力,通过多种方式着力加强和优化行政检察工作力量,提升行政检察队伍素能;六是加大调研力度,巩固扩大监督成果,一方面促使行政违法监督案件的办案经验有效转化为理论成果,另一方面又要以这些理论成果为指导更好地开展办案工作。
本次会议,同时下发了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与广元市政府法制办、广元市监察局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违法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行政违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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