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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注重建章立制着力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11-25  来源:本站  点击量: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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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广元市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做到内外结合、统筹协调、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内强规范,外树形象,着力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

    一、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在开门整治上体现诚意

    坚持开门搞整治,以自信、开放的心态,积极拓展社会各界深度参与、监督和评判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途径。一是完善人民群众评判机制。主动邀请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党组扩大会和部门业务建设会等活动214人(次),收集意见18项49条,逐条整改落实;邀请参加公开听证和答复、执法专项检查24件次;试行邀请人民群众列席旁听检委会,已开展该项活动9次,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了解。二是深化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出台《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在侦查、公诉等关键环节,讯问、搜查等重要司法活动,以及特定刑事、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邀请监督员监督讯问93次,监督搜查扣押6次,监督特定刑事、民事案件7件,经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人员的行为更加规范,办案质量更有保证,无一案件在后续环节出现翻供和纷争。三是健全律师参与监督机制。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保障侦查阶段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关于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嫌疑人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充分尊重律师对诉讼程序、案件性质和证据采信等方面意见,不仅解决了律师反映强烈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而且畅通律师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建立起了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在督促规范上突出实效

    完善制度规范,优化管理方式,加强对各诉讼环节的节点控制、过程监控和实时监督,以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促司法办案规范。一是强化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的规范化建设。针对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和案件准备不充分、程序不严谨、合议不规范、执行情况反馈不及时等问题,修订完善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议事规则,增强执行力,确保在检察长和检委会领导下议事议案的规范、高效和权威。二是强化案管部门流程监控、统计分析和质量监督等职能作用。制定办案流程监控等工作办法,把案件集中管理与部门管理有机结合,把握管理的具体方式和介入程度,明确将案件超期办理、法律文书适用错误、涉案财物管理等内容纳入监控范围,及时有效纠正司法办案瑕疵。截至目前,共发出预警提示304次,流程监控通知书37份,促使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文书使用不当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和岗位规范。完善侦监、公诉与自侦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落实民行与自侦部门的双向移送、审查和反馈制度,促进部门之间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制定部门工作规范,用制度规范行为。比如,反渎部门针对取证质量不高,取证行为不规范,法律和政策界限把握不准,导致起诉率低、有罪判决率低、撤案率高的“两低一高”问题,制定了《渎职侵权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公诉部门针对审查鉴别证据草率、庭前准备不充分、随意退查、带病起诉等问题,制定了《关于提高公诉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实施意见》。经过严格执行,渎侦案件侦结率、起诉率同比上升4.9%和6.6%;法院改变定性或公诉部门要求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明显减少,同比下降4.8%和10.4%。

    三、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在强化规范上彰显合力

    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树立“一盘棋”理念,注重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统筹配合,协调运转,确保各项司法办案活动规范、统一。一是统筹检察技术保障规范司法。出台《科技强检实施方案》,运用同步录音录像、远程提讯等科技信息化手段为司法办案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实现对办案过程和办案人员的有效监督,防止刑讯逼供,促进司法行为规范。二是统筹检察政务保障规范司法。制定《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印章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严格公文流转审批、公文格式审查,对33份不规范的法律文书退回业务部门重新申请,积极做好办案用印服务保障等工作,着力解决因政务服务不到位影响司法规范的问题。三是统筹检警协作保障规范司法。牢固树立办案安全“红线”意识,建立“检警协作”机制,明确规定司法警察保障办案的范围、方式、途径,严格实行检警分离,重点整治审押不分、看审混合、检警混用等突出问题。

    四、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在倒逼规范上加大力度

    以督查问责为抓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起,从违反规定的行为纠起,层层压实责任,对不规范司法顽症动真碰硬。一是加强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把专项整治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司法行为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大力正风肃纪。建立加强党内组织生活、廉政联席会议、办案文明用语行为规范等8项长效机制,在重点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助推检察人员形成尊重法律、敬畏纪律、行为规范的司法自觉。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制定《关于对司法办案情况联合督察的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检务督察、回访考察等方式深挖司法不规范行为,发出督查通报4期。以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标准,对撤案、不批捕、不起诉等26件重点案件开展专门评查,对梳理出的瑕疵案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加强责任落实追究。压实两个责任,注重对收到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线索的梳理摸排、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出台《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记录、通报、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司法办案“一案五表”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诫勉谈话13人次,初查线索5条,给予撤职处理1人,限期调离原工作岗位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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