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今年以来,广元市检察院强化派驻基层检察室实际运行,推行“7+2+X”工作模式,明确要求在高检院规定的七项职责基础上,重点做好基层法律监督和基层职务犯罪预防,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工作。
一、紧盯基层权力运行,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一是强化对基层执法的法律监督。分别与辖区相关执法部门建立监督配合协作机制,着力解决执法信息不畅、监督途径单一、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如,龙王检察室与龙王镇政法委会签《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通过发送《检察意见书》督促该乡及时向41名 “三职干部”发放补助款3万余元。二是强化对基层司法的法律监督。与“两所一庭”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监督的方式和途径,通过查阅案件台账、旁听庭审、监督行政调解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两所一庭”司法突出问题。三是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基层组织依法行权。对接待、走访群众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促进“村两委”规范开展工作,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东溪检察室在走访群众时,发现东溪镇部分村在实施城乡建设项目中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反馈,镇政府督促双田、大石等村“两委”向562户村民返还不合理收费16万余元。
二、关注基层特殊人群,促进社会依法治理。一是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检察室配合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司法所积极开展“减假暂”和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与辖区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制作《辖区社区矫正人员情况登记表》,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督纠正脱管、漏管43人,收监执行刑罚2人。二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重点加强了预防警示、心灵感化、挽救帮教三方面工作。如,竹园检察室与辖区3所学校建立“检校合作”制度,选派未检工作的检察官担任法制校长,开设法制讲座8次,发放《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选编》《青少年自护三字经》法制读本2000余册。利州区宝轮检察室通过协助未检部门开展社会调查,征求社区、学校意见,依法建议检委会对一名涉嫌盗窃罪的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通过该院的“三基地一课堂”对其实施帮教,让其重返校园。三是加强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制定检察室与本院控告申诉、民行部门以及辖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制度,着力保护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刑事被害人、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
三、跟进基层重点工作,服务地方改革发展。一是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利州区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与园区各企业签订“检企共建”协议书,对涉及企业征地拆迁、招投标、企业环评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服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在剑门关、昭化古镇设立检察室,联合景区管理部门建立游客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维护景区秩序、游客权益。三是积极服务“三农”。依托“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并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移民搬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支农资金等领域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摸排和初步查证工作,服务基层发展,促进“三农”政策落实。全市检察室摸排并移送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件,协助查办2件,挽回损失30余万元。
四、聚焦基层尊法守法,开展弘扬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预防宣讲活动。为使预防宣讲取得实效,检察室根据不同行业、系统、领域的犯罪特点,开展针对性预防。如,昭化镇检察室针对辖区“村两委”职务犯罪高发态势,开展“规范村社账务管理,预防干部职务犯罪”专题宣讲,促进村级财务规范。二是积极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把检察室法治宣传工作与“法律七进”、“宪法”宣传日、禁毒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以及各业务条线专项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如,东溪检察室收集惠农富农政策195条,以漫画、图片加文字的形式,制作《公开画检务手册—惠农富农政策篇》向群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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