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县政府根据旺苍检察院检察建议,拨付专款200余万元,用于改善县城居民饮用水源头。
去年12月,旺苍县检察院在开展“绿色检察工作”过程中,发现东河沿线公路两旁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比较突出,沿线乡镇有的没有垃圾处理场所,有的垃圾仓不符合规范,下雨污水带上部分垃圾直入东河是旺苍的母亲河,严重污染旺苍居民饮水水源,也破坏旺苍形象。为切实加强该县生态文明建设,旺苍检察院于今年1月6日向县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要求以整治。同时将检察建议抄送县委、政府、人大、政协。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根据检察建议,积极整改。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人大组织代表专门进行视察,在今年的人代会上成议案在人大会议上提交。县政府研究决定,拨出专款解决检察建议反应的问题。投资10万余元,要求东河沿途正源、双汇、高阳等乡镇及时清理拆除不符合规范的垃圾仓、填埋场,同时投资近200余万元按照规范,在正源乡重新修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对沿线产生的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污水按照规范处理,确保东河源途乡镇居民垃圾入仓后,不会流入东河。为了确保垃圾仓拆建、重建工作的开展,我院派出相关科室深入正源、高阳等乡镇督促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取保收到实效。保障应用水源的卫生安全。目前,垃圾中转站已经开工建设,预计12月底竣工,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预计在明年3月底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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