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元人民市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笔试成绩符合报考职位面试条件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27日9:0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三)咨询电话: 0839-3240110,13980157922。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的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一)《报考信息表》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四、其他
(一)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1月28日9:00—18:00。
(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阶段保持通讯畅通,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0839-3240110、0839-3220933)。
附: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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