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苍溪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浙水乡花庙村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以鲜活案例传递法治强音,并以此为契机开展生态修复活动,为守护美丽苍溪贡献检察力量。

案情回顾:法网难逃,非法狩猎终受审
2024年11月,陈某与谢某携带气枪、热成像仪、铅丸等作案工具,到苍溪县浙水乡花庙村猎捕野生动物,共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1只、红腹锦鸡1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3只、破坏了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
巡回法庭:公正司法,普法教育释法理
法庭上,检察官围绕犯罪经过、犯罪构成以及公益损害事实出示了证据,提出了量刑建议和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现场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
生态修复:植树补偿,共筑绿色新家园
庭审结束后,陈某与谢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与检察官、法官、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苍溪县嘉陵江畔的司法生态修复点进行植树造林,以实际行动补偿受损的生态环境。同时,陈某与谢某还表示将担任义务护林宣传员,以自身经历向身边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引导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苍溪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美丽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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