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国勤,党组成员、反贪局长黄耀明一行赴基层院调研指导工作。
邓国勤副检察长一行调阅了卷宗、查看了办案工作区、审阅了同步录音录像材料,召开了由公诉科长、反贪局长、分管副检察长等人参加的座谈会,就规范执法及自侦案件的办案进度进行了督促检查,并与各县区院签订了自侦案件拟提起公诉跟踪督办表。
在听取各院汇报后,邓国勤副检察长对基层院今年的反贪工作和创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强力推进市院下达的各项目标工作,尤其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和工作质量。二要抓紧抓实创新工作,及时跟进创新工作成效的宣传工作,抓好经验总结。三要严管善待,强化队伍管理。班子成员要加强自身建设,起好表率带头作用;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管人;积极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全面提高干警的素养、教养、修养;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尽量为干警解决生活难题,增强队伍凝聚力。四要加强与上级院的联系工作,争取领导支持,扩大品牌效应。
黄耀明局长对各县区院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省院对自侦案件起诉率的考核,黄局长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反贪部门要有配合意识,树立自侦案件“一查到底”的理念,在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主动和刑检部门沟通、协调,尽量减少案件的退查。二是刑检部门要有优先意识,积极支持本院自侦部门的工作,确保自侦部门的案件在时间节点内都能起诉到法院。三是刑检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做到两点,及时将自侦案件的开庭信息通知自侦部门,案件承办人应去旁听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加深对证据审查判断的认识;将判决书送达自侦部门,通过案件承办人的角度审查判决书,以促进公诉部门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另外针对前段时间省院对执法办案活动的检查所反映的情况,黄局长对各县区院在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县区院做到规范化办案、安全办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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