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市检察院接到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川委发〔2014〕13号、1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广委群组通〔2014〕12号)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其出台的重大意义。一要充分认识“两个意见”是四川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精神的具体要求;二要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建立科学规范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统筹推进各项教育活动,抓好过硬队伍建设。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职业素质,引导检察人员做有理想、有能力、有操守的检察干部,提高法律素养;二要集中整改和整治,10月份,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情况进行通报,抓好正风严肃纪;三要结合半年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与深化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推进“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一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二要强化诉讼监督,解决执法不公、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三要建立完善联系服务群众便民利民机制。
四、认真清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建议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二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业务工作制度建设;三要大力推进重点工作,特别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等。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一要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要落实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三要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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