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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本网  点击量: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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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下午,苍溪县检察院就张某某被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涉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出席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案发地乡镇分管领导、律师代表、退休司法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副检察长杨涛主持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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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就案情进行了介绍并出示了案件的言词、视听资料等证据,播放了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再现了被害人张某某受伤的过程。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系邻居,在张某某修建堡坎的过程中,宋某某多次与张某某发生口角并产生纠纷。2020年8月28日,宋某某与张某某在抓扯过程中均掉下一米多高的堡坎,导致张某某轻伤一级。

平时双方关系如何?”“此前双方是否有矛盾?面对听证员的询问,被害人张某某表示此前关系正常,此次争斗只是因为自己砌堡坎遭到宋某某阻扰。受伤后,宋某某还在公安机关要求下向其赔偿了6000元。

随后,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在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分别对宋某某是否有伤害故意、是否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等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七名听证员进行了充分讨论评议,最终形成一致的评议意见律师宋健作为听证员代表阐述了评议意见,认为嫌疑人宋某某没有伤害故意,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希望邻里之间能够和睦相处,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参加完检察公开听证后,案发地副镇长赵庆平表示本场公开听证公正透明,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宗旨。人民的事情无小事,在以后基层工作我们乡镇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民事纠纷问题的调节力度,促使形成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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