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苍溪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全程监督。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阐明了对李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对被不起诉人释法说理,开展训诫教育。
“感谢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公正审查,虽然对我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但我仍认识到了自己滥伐林木的错误,我愿意接受行政处罚也愿意对被破坏的林木进行赔偿和补种。” 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当场表示服从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前,苍溪县检察院还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更能凸显人民群众依法对检察工作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检察机关办案更好地做到‘兼听则明’,希望检察机关多开展公开宣告工作。”参加公开宣告的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公开宣告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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