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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四项制度确保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

发布时间:2014-05-08  来源:本站  点击量: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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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预防工程建设领域和招投标环节违法犯罪,确保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安全,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剑阁县检察院会同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县监察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县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200万以上)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确定四项制度确保实际工作效果。

        一、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项目业主向县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候选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向项目业主提供投标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文件,行业主(监)管部门依据查询结果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业(市场)准入管理。

        二、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门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监察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探索相关部门联系配合的办法,分工协作,共同遏制工程建设招投标中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实行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的案件移送制度。坚持惩防并举方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多发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综合治理。各单位、各部门对招标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四、实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制度。对评标专家、中介机构人员、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招投标监督管理人员等,定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加强制度约束力和监督制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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