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及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对执行法律、法规、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规定、决定等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司法警察条例并制定相关规定,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协调配置、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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