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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委主要领导对剑阁县院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

发布时间:2014-04-16  来源:本站  点击量: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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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剑阁县委书记向永东,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勇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树林对剑阁县检察院推进“设点建站聘员”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该院《关于开展“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上分别作出批示。向永东批示:“原则同意,是践行群众路线和深化法治剑阁建设的创新举措,请务实操作,真正实现‘我们多动腿,群众少跑路’。”陈勇批示:“检察院开展“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检察工作的创新实践,是法制宣传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有力举措,值得认真总结和深化。”李树林批示:“县检察院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提出‘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思路,很符合实际,值得充分肯定!这是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举措,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并总结提炼推广,供政法各家学习借鉴,请政法委发政法通报。”

    为切实解决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剑阁县检察院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积极探索实践“设点建站聘员”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在全县10个中心镇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在中心镇所在地的13所中学设立青少年阳光工作站,面向全县各乡镇聘请75名民生检察联络员,明确“点”、“站”、“员”工作职责,构建覆盖全县57个乡镇、543个行政村、36个社区的民生检察“服务网络”,将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平台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家门口延伸,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支持,巩固群众信任,化解群众诉求,进一步密切检群干群关系,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此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县委办和县政府办联合发文,向全县转发了《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设点建站聘员”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实施意见》。4月11日,该院召开了“设点建站聘员”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民生检察推进会,在全县范围规范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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