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剑阁检察院依法纠正县法院一起计算刑期错误案件
“感谢检察官为我讨回七天自由,维护了我们罪犯的合法权利。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今后我一定好好改造、遵守法律、重新做人”。剑阁县看守所服刑人员何某某在接到法院对其案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刑事裁定书》时,满含热泪地对驻所检察官说。
接到何某某的申诉后,驻所检察室的干警迅速向分管检察长进行汇报,经批准后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何某某的确在追逃期间被异地羁押,办案部门未将其异地羁押的情况随案移送,致使法院计算刑期发生错误,而法律明文规定在判决执行以前的先行羁押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因此驻所检察人员督促公安办案单位向法院移送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依法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出对何某某量刑予以纠正的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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