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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解决十年林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3-03  来源:本站  点击量: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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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川县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第三次走进板桥乡红旗村,通过召集乡、村、社三级干部以及社员代表进行座谈,最终成功调解解决了该村张家山社一起长达十年的林权纠纷案。纠纷的化解,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一方和谐,是检察机关在检察业务工作中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生动体现。

    1986年,时任青川县板桥乡红旗村张家山社社长的张XX,组织该社社员在各自承包经营的土地上集体造林共300余亩。一年后,张XX在未征得社员同意的情况下,私下到青川县公证处将该片林区的林权公证在自己名下。2004年,红旗村张家山社社员集体起诉,青川县法院木鱼法庭作出裁定:300余亩林地林权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此后十余年,因不服法院判决,张玉平多次上访,相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调解,未能解决问题,张玉平仍不断上访。

    去年底,县检察院了解该案后,利用巡回检察工作先后两次到该村进行调解。2月26日,该院第三次来到该村,召集了乡、村、社三级干部,邀请了该社40余名社员到红旗村村委会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融情理,促使双方情绪明显缓和,该社社员纷纷对张XX在组织造林过程中的艰辛劳动予以认可,并表达谢意,张XX心情得到平复,表示愿意放弃争夺林权。长达十年的林权纠纷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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