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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9-11-07  来源:本网  点击量: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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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

 

11月6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集中学习会,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兴梅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慧书记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14至19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及扫黑除恶最新规范性文件。支委何寅明领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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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书记强调支部全体党员干警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和院党组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二是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外出请假要严格履行书面请假和报备手续,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好全院良好的作风环境。三是要抓好主题教育问题检视整改工作。各内设部门要严格按照院主题教育办要求抓好问题检视整改,做到问题准,措施实,对市院巡察组反馈意见要做到立行立改,支部党员要按月足额缴纳好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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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梅认为,机关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能严格按照院党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值得肯定,同时强调:机关第三党支部在学习教育中要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让理论学习真正入脑入心,为日常工作提供指引。当前全院检视整改工作正在推进,全体党员干部要聚焦8+8+2+2问题认真思考,紧密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检察工作实际检视问题,做到切口小、措施实,防止问题照抄照搬,措施不着边际,确保整改见效、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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