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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子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8-07-19  来源:本网  点击量: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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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溪县检察院公诉了一起重婚案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罗某犯重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以被告人索某犯重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罗某(女)、索某经网上相识后并于2016年见面产生感情。2017年3月20日晚,被告人罗某趁其丈夫熟睡之机离开二人住所,并与被告人索某前往江苏省句容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期间被告人罗某解除避孕措施后怀有身孕。

法庭上,公诉人“以案释法”,严肃指出被告人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索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二人没有履行婚姻登记的程序,但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二人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罗某的重婚行为不仅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影响家庭稳定,也严重侵害了重婚罪所保护的法益。面对检察官的指控,被告人罗某、索某明白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均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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