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院会签文件保障新刑诉法操作机制
今年新《中华人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第一年,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认真学习新法的修改变化,在办案实践中积极探索,经与同级法院和司法局多次磋商,以联系会形式共同探讨机制的可操作性,经反复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建立刑事和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庭前会议制度实施意见》,标志着昭化区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
通过庭前会议分别解决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完善;驳斥了自侦案件中出现的新证据拟证明被告人无罪;案情复杂、重大、证据繁多控辩双方需要沟通庭审预案的;切实有效地促进庭前会议制度的规范运行,减少了庭审中不必要的对抗和冲突,提高了司法审判效率。
通过促进当事人刑事和解,兑现赔偿和退赃,决定无继续羁押必要,变更强制措施和提出从宽量刑建议,有效化解了民间矛盾,促进被告人真诚悔罪,接受改造,取得了很好的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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