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筑牢防线
剑阁县院认真开展纪律整顿和警示教育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正风肃纪,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廉洁从检行为,强化检察干警的法律、纪律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效治理“四风”的问题。2013年10月18日上午,剑阁县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开展纪律整顿和警示教育。
会上,纪检组长王洪道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共四川省纪委川纪通(2013)2号《关于查处“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川纪通(2013)4号《关于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转发高检院〈关于对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的通报〉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检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的《八条禁令》,并就剑阁县院开展纪律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工作安排。
随后,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耀明针对学习的通报和高检院的《八条禁令》作了进一步强调,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领导班子要发挥好严于律己的模范带头作用,严守各项纪律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带头深入查找和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职责范围内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了解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状况,做到勤提醒,常督查,最大限度防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通报查处的违纪案件看,涉及方方面面的人和事,全体干警务必要积极参与到专项纪律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中来,深入剖析、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全体干警要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明纪律,做到警钟长鸣。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时刻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法纪防线。四是全体干警一定要严格遵守高检院的《八条禁令》,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树立自我保护防范意识,把握好“八小时”外的行为“底线”,不触“高压线”,注重道德修养,培养健康有益的生活情趣。以“忠诚之心、公正之行、清廉之品、文明之举”诠释和践行检察干警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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